专利证书原件和副本,专利证书正本和副本的区别

【为什么说专利登记簿副本比专利证书更有用?】

因为专利证书只下发一次并且不会再随着专利权状态的变动而更改证书上的信息,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专利登记薄副本就变成了非常有用的一个补充文件。

【办理专利证书副本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只向第一专利权人颁发一份专利证书,其他共同权利人需要专利证书的,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证书副本。对同一专利权出具的专利证书副本数目不能超过颁发证书时共同权利人的总数。
1、请求办理的条件:
办理专利证书副本的请求人只能是颁发证书时的共同专利权人,不能是第一专利权人。
(1)不再出具专利证书副本的情况
①专利权终止后;
②颁发专利证书后,因专利权转移发生专利权人变更的,不再向新专利权人或者新增专利权人出具专利证书副本;
(2)可更换专利证书的情况
①专利权权属纠纷经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解或者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后,专利权归还专利所有人的,在调解或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可以在办理变更专利权人手续合格后,请求更换专利证书;
②2006年7月1日之后颁发的专利证书如有损坏,专利权人可以退回损坏证书,请求更换专利证书;
③专利证书中存在打印错误,专利权人可以退回证书,请求更换专利证书。
2、请求办理所需材料:
(1)提交共同权利人或本案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原证书首页复印件。
(2)共同权利人当面、邮寄方式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共同权利人委托他人来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共同权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请求方式:
(1)面交请求可以通过专利局受理大厅专利申请流程服务窗口办理。
(2)邮寄请求

【专利证书副本与专利证书的区别在哪里?】

专利证书副本与专利证书的区别在哪里?专利证书是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满足颁发授予专利权条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即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申请人的专利证书,是一种法律证明文件。专利证书副本与专利证书的区别在哪里?专利证书副本与专利证书的区别在哪里?一件专利可以颁发几份专利证书?其实一件专利就只可以获得一份专利证书。当一件专利有两个以上专利权人时,专利局向第一专利权人颁发一份专利证书。共同权利人需要专利证书的话,应该怎么办呢?当一件专利有两个以上专利权人,共同权利人希望获得专利证书时,可以请求专利局出具专利证书副本,其法律效力与专利证书是一样的。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专利证书副本的呢?专利授权公告后,我们就可以向专利局提出办理专利证书副本的请求啦。专利证书副本与专利证书的区别在哪里?专利证书副本与专利证书正本的格式和内容其实是相同的,均由证书首页和专利单行本构成。唯一的区别在于,专利证书副本在证书首页的右上角手工加盖副本字样的印章。关于专利证书副本与专利证书的区别在哪里?这一问题小编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专利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为什么说专利登记簿副本比专利证书更“有用”】

专利授权之后,一般会下发一个专利证书,作为证明专利权已授予给权利人的法律证明文件。但是关于这份证书,却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
①专利证书只下发一次,如果发生了遗失,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不会再补发专利证书的。
②专利如果做了变更、转让、抵押等一系列的活动,在专利证书上是不会体现的。
而专利登记簿副本就是专利证书的“替代品”。专利登记簿是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记录其法律状态及其有关事项的文件。通俗来讲,该专利的一切情况如专利权人的相关信息、专利权的状态是否变动、专利是否被无效宣告等都会记录在这个登记簿上。
而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是一致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
而当专利权被授予给权利人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所以在此之后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是不一致的,并且要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任何人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同意后,均可以查阅或者复制专利登记簿中的有关内容,并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
有这项规定的主要目的,是向公众提供一条可以随时了解专利权的法律状态的途径,为公众更好地利用专利技术提供便利。(研博知识产权)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副本和原件有区别吗】

这要看你说的这个“副本”具体是什么。通常而言,在使用上区别不大。

【专利证书的专利证书副本】

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只向第一专利权人颁发一份专利证书,其他共同权利人需要专利证书的,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证书副本。对同一专利权出具的专利证书副本数目不能超过颁发证书时共同权利人的总数。
1、请求办理的条件:
办理专利证书副本的请求人只能是颁发证书时的共同专利权人,不能是第一专利权人。
(1)不再出具专利证书副本的情况
①专利权终止后;
②颁发专利证书后,因专利权转移发生专利权人变更的,不再向新专利权人或者新增专利权人出具专利证书副本;
(2)可更换专利证书的情况
①专利权权属纠纷经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解或者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后,专利权归还专利所有人的,在调解或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可以在办理变更专利权人手续合格后,请求更换专利证书;
②2006年7月1日之后颁发的专利证书如有损坏,专利权人可以退回损坏证书,请求更换专利证书;
③专利证书中存在打印错误,专利权人可以退回证书,请求更换专利证书。
2、请求办理所需材料:
(1)提交共同权利人或本案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原证书首页复印件。
(2)共同权利人当面、邮寄方式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共同权利人委托他人来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共同权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请求方式:
(1)面交请求可以通过专利局受理大厅专利申请流程服务窗口办理。
(2)邮寄请求
请求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收件人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业务发文管理处(专利局初审部发文处)
邮政编码: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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