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转裁判1攻略,逆转裁判安卓汉化版

【逆转裁判1完整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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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逆转裁判 复苏的逆转攻略】

第五话 复苏的逆转
2月22日 上午10点2分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交谈
话题一 关于小茜(追加“科学搜查官”的话题)
话题二 关于本案(追加与千寻的关系”的话题)
话题三 科学搜查官
话题四 与千寻的关系
移动到拘留所
2月22日 某时刻 拘留所会面室
交谈
话题一 关于案件
话题二 关于被害者
话题三 关于宝月巴(追加“与千寻的关系”的话题)
话题四 与千寻的关系
回到了我的事务所,和小茜商量下一步的安排
移动到地下停车场
2月22日 某时刻 检察院 地下停车场
地下停车场的调查场景分为两个部分,左边是入口外侧,而右边则是案发现场。
调查
调查左边地上的钱夹
小茜还教我其科学搜查方法中进一步调查证据的“3D证物调查”。
QUOTE:
科学搜查之一——3D证物调查
例如在这里当把坐标移动到钱夹的按钮上后,再进行调查即可打开钱夹,并能找到更新的证据,得到多田敷道夫的ID卡。“刑警 多田敷道夫 ID编号:5842189”(钱夹被更新为多田敷道夫的ID卡并收入法庭记录中)
看到了市之谷响华——罪案发生当时情况的那位目击者。
交谈
话题一 关于案件
话题二 关于目击
话题三 关于响华
话题四 关于检察院
移动到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2月22日 某时刻 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第1202号室
交谈
话题一 关于案件(追加“关于宝月巴”的话题)
话题二 关于御剑
话题三 关于宝月巴(御剑的小刀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调查沙发上的奖杯
用证物“检察院奖杯”质问御剑后,追加“关于案发当日”的话题。
话题四 关于案发当日(御剑的停车记录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回到地下停车场再移动到警察局
2月22日 某时刻 警察局 入口
系锯刑警交谈
话题一 关于本案
话题二 关于搜查
调查警察局外面的逮捕君(逮捕君的玩偶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用多田敷道夫的ID卡质问系锯,追加“关于多田敷道夫”的话题
话题三 关于多田敷道夫
用御剑的小刀和检察院奖杯质问系锯,追加“关于御剑的流言”的话题
话题四 关于御剑的流言(系锯的介绍信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移动到地下停车场
2月22日 某时刻 检察院 地下停车场
用系锯的介绍信质问罪门
交谈
话题一 关于被害者(多田敷道夫的验尸报告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话题二 关于罪门
调查
调查汽车左边地上的那个手机,得到手机后进行3D证物分析,希望通过按重播键来发现其最后一个拨出的电话对象。(手机被收入法庭记录中)追加“关于宝月巴”的话题
调查后车箱(多田敷的笔记被收入法庭记录中)上面写着“6-7S 12/2”
调查取证完后继续就刚才所追加的话题与罪门展开交谈。
话题三 关于宝月巴,追加“检察院里的气氛”的话题
话题四 检察院里的气氛(手机的记录被更新)
2月23日 上午9点34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2休息室
2月23日 上午10点 地方法院 第九法庭
(地下停车场的俯视图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证言阶段
证人:市之谷响华
证言一 关于目击
“①由于职业习惯吧,我总是能预感那天会发生些什么。②在我去给我男朋友送便当的途中……。③我突然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也许是我过去出色的侦探直觉在起作用了吧。④尽管有铁丝网隔开的,但我看清楚了主席检察官站在旁边那辆显眼的小车旁。⑤主席检察官的右手拿着一只小刀……。⑥刀捅进了多田敷刑警的胸部!”
询问第一句
问市之谷女士是怎么知道那天一定就能预感发生什么
询问第四句
问市之谷女士具体所指的“显眼的小车”是什么
(现场照片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指证第五句,出示“现场照片”
选择第一项“我反对”
更新第五句证词
⑤这场谋杀完全是事先策划好的!那双橡胶手套就能证明!
指证该句,出示“御剑的小刀”
证言二 女王的推断
“①宝月巴是准备好了要杀多田敷刑事的!②那也是她为什么要传唤被害者到检察院来的原因。③我敢肯定主席检察官与被害者之间有很大的过结。④不然的话就没有什么能够让人变成疯狂的杀人机器一样一刀又一刀地……”
指证第四句,出示“多田敷道夫的解剖记录”
更新第四句证词
④她的红色围脖使我看上去以为那是血迹……但那整个凶杀场景还是很可怕的。
指证该句,出示“现场照片”
证言三 逮捕被告人
“① 在罪行实施后,嫌犯准备试图从所隔开的她那边的后方逃离现场。②我快速地上前去抓住她,告诉她有被怀疑的权利,并当场将其拘逮捕。③啊,对的,当我逮捕到她的时候,她提起了她的围巾。④这也正使我混淆了自己刚才的证词!⑤主席检察官当时还试图逃脱,但是她的对手是我市之谷响华,一切反抗都是徒劳的!”
询问第二句
针对她所说的“快速地”上前抓住被告,我有必要进行更详细的追问。
选择第二项“进一步询问”(さらにゆさぶる)
通过现场的俯视图来分析,证人的便当店的车是停在B区的“来访者”这里,所以她是站在那附近的话那么离A区的那辆红色小车大概就是如她所说的10米的位置。但是疑问就是那有道铁丝网把两个区域隔开的,她说自己是爬到铁丝网上面并从那翻过去的。
L第三句
“她的围巾”又具体是什么?
选择第一项“详细询问”( 详しく闻く)
(手机的记录被更新)
更新第四句证词
④她放弃了用墙上的公用电话而换用她自己的手机来打电话!询问该句
询问第五句
希望证人确切地说明一下刚才提到的被告当时“试图逃脱”的这一点。
指证第四句,出示“地下停车场俯视图”
按照俯视图来看,公用电话是在停车场A区的后部,而如果证人真的是在B区的话,是绝对不可能看到的。
选择第二项“目击场所”(目撃した“场所”)
裁判长大人要求我在俯视图上指出证人目击时所在的真正位置。指出下屏地图左上方的“守卫室”
选择第二项“到罪案现场的距离”(现场までの距离のちがい)
选择第一项“表示异议”(异议を申し立てる)
证言四 决定性的证据 证人:市之谷响华
①我必须提到在我到达案发地点之前没有看到案发现场的那5分钟。②那么现在要说说被害当时所穿的那只鞋。③我在鞋上面发现了两种不同血型的血迹,一种当然是被害者的。④而另一种,就是那位嫌犯,宝月巴女士的。⑤这只鞋证明了一切,并且是毋庸置疑的决定性的证据!
被害者的鞋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选择第二项“我有疑问”(モンダイを指摘)
指出鞋底的血迹
出示“现场照片”
指出车尾处的消音器
出示“宝月巴的手机”
2月23日 上午11点56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2休息室
2月23日 下午12点32分 地方法院 第九法庭
进入3D证物状态,调查刀柄处的标签,看到上面写有“SL-9 2”的字样。
调查刀侧处的开关,刀一下子就弹出来打开了,刀尖似乎已经受损而折断了。
弹簧刀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证言一 警察局的“事情”
证人:严徒海慈
① 这把小刀很特别,但我又不能说其怎么特别。②除非是有证据来证明这把刀和多田敷刑警之间会有什么联系……。③对警局来说那是非常糟糕的一天,我们没有准时地去进行搜查工作。④一名刑警在警局里被杀……感觉真混乱啊!⑤案发时间么,也是5点15分,这真是惊人的巧合,对吧?⑥在表面上看这与本案并没有什么联系,所以关于此我也不能讲太多。
指证第二句,出示“多田敷的笔记”
原证言一、二被修正为:
“作为这个案子证据的这把刀子,一定是被什么人在警局的证物存放室里给偷出来的。”
询问修正后的第三句
选择第一项“被害者的发现场所”
询问最后一句
最后一句证词更新
“我会协力的,但是我不能透露出被害者的名字,可以么?”再对该句进行询问
选择第二项“被害者的ID卡”
选择第一项“能够从这里了解到某些信息”
出示“多田敷道夫的ID卡”
2月23日 下午2点15分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2月23日 某时刻 检察院 地下停车场
通过触摸来喷洒鲁米诺试剂,随后看到的闪有蓝白光的即为血迹,在这里对着小车后仓的地面触摸即可
选择第二项“血迹的量”回答她(血痕の量)
鲁米诺试剂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交谈
话题一 今天的法庭
话题二 刑警·市之谷响华
用证物“多田敷的笔记”或“弹簧刀”质问市之谷
用证物“现场照片”质问市之谷,追加“SL-9号事件”的话题
交谈
话题三 SL-9号事件,追加“刑警·罪门恭介”的话题
话题四 刑警·罪门恭介
移动到警察局
2月23日 某时刻 警察局 入口
2月23日 某时刻 证物存放室入口 警备室
返回到警察局 入口
移动到拘留所
2月23日 某时刻 拘留所会面室
交谈
话题一 关于案发当日,追加“手上的绷带”的话题
话题二 关于被害者
话题三 手上的绷带
用证物“多田敷道夫的ID卡”质问原灰奖,追加“犯罪详情”的话题
话题四 犯罪详情,追加“被逮捕的原因”的话题
话题五 被逮捕的原因
移动到警察局刑事科
2月23日 某时刻 警察局 刑事科,与严徒交谈
话题一 关于御剑
话题二 证物存放室的案件
调查科长与之交谈
多田敷刑警原来的办公桌找到一份多田敷所遗失的报告,这是他2月21号那天原本打算提交给的。
“多田敷刑警遗失的报告”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追加“调查许可”的话题
话题三 调查许可
经警察局入口再移动到警备室
2月23日 某时刻 证物存放室入口 警备室
调查证物存放室的门向罪门出示“牛排便当” ,罪门警官同意与我们交谈。
交谈
话题一 关于警备室
追加“监视系统”的话题
话题二 关于罪门,追加“证据转让”的话题
话题三 监视系统
向罪门出示“多田敷道夫的ID卡”
ID卡的使用记录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2月21日ID卡出入记录
7777777 4:20 PM
8730579 4:40 PM
4989596 4:50 PM
5842189 5:14 PM
4989596 5:14 PM
交谈
话题四 证据转让
移动到证物存放室
2月23日 某时刻 证物存放室 三号仓库
证物存放室的平面图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交谈
话题一 1天的负责人,追加“证物存放库”的话题
话题二 关于御剑
话题三 证物存放库
证物保管锁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用证物“多田敷的笔记”或“弹簧刀”质问系锯
追加“SL-9号事件”的话题
话题四 SL-9号事件
用证物“ID卡的使用记录”质问系锯,ID卡的使用记录被更新
调查
调查证物存放室右侧隔离带上所挂着的那只手套
橡胶手套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在手套下方还挂着标签,3D放大后仔细一看,标签上还写着“SL-9 11”的字样,这应该是当时该案的证据之一。
进入法庭记录使用鲁米诺试剂,对着那黄色隔离带区域进行喷洒,发现了一大片的血迹。
然后对隔离带左边第二层的证物柜进行喷洒,在上面发现一个右手的血手印。
最后切换到存放室的左侧画面,对着最左边第二层的证物柜进行喷洒,也发现一个血手印,不过是左手的。
接着再调查刚才黄色隔离带区域内发现最大片血手印的地方
是一堆打碎的东西,据系锯刑警介绍这也是当年与SL-9号事件有关的证据。
选择第一项“深入调查”(详しく调べてみる)
全部碎片共有八块,按照以下顺序来拼凑完成即可:
No.5→No.4→No.6→No.1→No.8→No.3→No.2→No.7
放不稳的瓶子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出警察局经检察院地下停车场移动到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2月23日 某时刻 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第1202号室
交谈
话题一 询问委员会
话题二 关于明天的审判
用证物“ID卡的使用记录”质问御剑
用证物“弹簧刀”质问御剑
交谈
话题三 伪造的疑惑 
指纹检验用具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接着再由地下停车场出去,经警察局入口到达警备室后进入证物存放室
2月23日 某时刻 证物存放室 三号仓库
首先从仓库右侧系锯的那个证物柜上的右手手印开始调查。
指纹调查需要先选定目标手指,然后再通过触控下屏来洒上铝粉,注意铝粉一定要洒得足够多,否则的话可是检验不出指纹来的。洒完粉后再对着Mic吹气,直到指纹现出来则可,接着最后的就是指纹对照工作,在下方的人物记录中选择我们认为有嫌疑的人选,当两边的指纹对照相符合时,即为成功。
应该选择左下方那个不大明显的手指印来作检验。
对照选择“系锯圭介”
仓库左侧的那个柜子上还有个左手的血手印
调查仓库左侧左边第二排的那个柜子(下方有个白色三角形)
选择第一项"指纹検出"
这时不要选择有血印的手指,应该选择中指左边没有血迹的无名指位置处来进行指纹检验。
对照选择“罪门恭介”,罪门的指纹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2月24日 上午9点41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1休息室
2月24日 上午10点 地方法院 第九法庭
证言一 关于案发当日的事
证人: 原灰奖
询问第一句,询问第二句
ID卡的使用记录被更新
询问第三句、询问第四句、询问第五句
监视器的录象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证言二 关于现场的神秘人
指证第三句,出示“监视器的录象”
指出录象中17:14:32的时候多田敷刑警柜子上方的灯
指出录象中17:14:43的时候“多田敷刑警”开柜子时所掉下的东西
出示证物“橡胶手套”
证言三 关于现场的神秘人2
①这里还有另一样东西可以证明那个人就是多田敷刑警本人。②要进入证物存放室的话则必须使用自己的ID卡。③当ID卡使用的时候必定会留下记录的数据。④在案发的那个时间段,就有他曾经使用过该卡的记录。
指证第四句,出示“多田敷道夫的ID卡”
选择第一项“我有异议”(异议を申し立てる)
选择“罪门恭介”
2月24日 上午11点32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2休息室
SL-9号事件资料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2月24日 中午12点14分 地方法院 第九法
证言一 关于案发当日的事
证人:罪门恭介
①我的工作就是要用眼睛不停地看着那。②他们说我每天只去巡查了三次,不过这并不是我的作风。③那间屋子可是有两套系统在监控和保护着的。④我没记错的话,案发当时我正在街边买路边摊的东西吃。⑤我对于本案,也只是个毫无关系的旅人,所以我很不乐意来参加这个审判。
指证第五句,出示“罪门的指纹”
证言二 血手印的指纹
① 正如我刚才所说的,证物存放室里有我的指纹印那是很正常的事。②很可能其中的一个指纹碰巧与那血手印在同一位置吧。③应该是凶手摸到过曾经留下过我指纹的证物柜子。④血手印和指纹是完全没有关系的。⑤还有就是你难道不知道凶犯是带了手套的吗,明白?我当时可是什么都没做过。
询问第一句
罪门的指纹被更新
询问第五句
最后一句证词更新为
那监视器的录象带里不是没有我么?
再对该句进行询问
选择第一项“指出录象带中的痕迹”(映像の痕迹を提示)
在录象快结束即17:15:13的时候指出罪门柜子上的那个白色小三角形
出示证物“证物保管锁”
指着证物存放室的平面图上“被害者”的位置
指出录象中17:14:57的时候“多田敷刑警”衣服上的血迹
证言三 罪门的自供
① 我必须得那样去做,我不能就那样看着它死去。②我偷走了多田敷的ID卡并装扮成了他的样子,我是打算把证据拿出来的。③但我没想到原灰警员的突然出现,于是我打晕了他……④随后准备逃跑,而且我很熟悉在哪些区域是不会被监视器摄像头所拍下来的。⑤其实在证物存放室的5点15分并没有发生任何的凶杀。
询问第一句
询问第二句
询问第三句
询问第四句
询问第五句
追加证词,指证该句,出示“SL-9号事件的资料”
选择第一项“我有异议”
出示证物“逮捕君”
出示证物“ID卡的使用记录”
2月24日 下午2点15分 成步堂法律事务所
交谈
话题一 SL-9号事件,追加“难忘的情景”的话题
话题二 案发后的事
话题三 难忘的情景
追加“一些困惑的事”的话题
话题四 一些困惑的事
移动到拘留所
2月24日 某时刻 拘留所会面室
交谈
话题一 今天的审判,加“两年前的搜查”的话题
话题二 刑警·宝月巴,追加“两年前的搜查”的话题
话题三 两年前的搜查,追加“第一发现者”的话题
话题四 第一发现者
移动到警察局入口
2月24日 某时刻 警察局 入口
交谈
话题一 两年前的审判,追加“事件的痕迹”的话题
话题二 罪门直斗检察官
话题三 事件的痕迹,追加“严徒与巴”的话题
话题四 严徒与巴
移动到警察局刑事科后再到警察室
2月24日 某时刻 警察室
两年前的照片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移动到警察局刑事科
话题一 御剑的危机
话题二 SL-9号事件,追加“青影的罪行”的话题
话题三 青影的罪行
向系锯出示“弹簧刀”追加“凶器”的话题
话题四 凶器
那把弹簧刀凶器之所以破损是因为其尖端刺进了直斗的胸部并留在伤口深处
罪门直斗的解剖记录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弹簧刀被更新
移动到高级检察官办公室
话题一 “捏造”的事实
话题二 关于明天的审判
话题三 关于案发当日
向御剑出示“两年前的照片”追加“奖杯的由来”的话题
话题四 奖杯的由来 检察院奖杯被更新
调查
调查御剑办公桌下扔的废纸 御剑的辞职信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移动到地下停车场
2月24日 某时刻 检察院 地下停车场
话题一 两年前的搜查 追加“传说的一对”的话题
话题二 在结案之后 追加“被操纵”的话题
话题三 传说的一对
话题四 被操纵
移动到警察局刑事科
2月24日 某时刻 警察局刑事科
向系锯出示“御剑的辞职信”
系锯的ID卡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移动到警察室
2月24日 某时刻 警察室
话题一 办公室
话题二 严徒
调查的办公桌
发现一张纸,上面写着…“SL-9号事件”!再切换到3D状态看那张纸的背后,居然画着一张某人高举瓶子砸人的草图。
证据清单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调查靠近右方墙角的保险柜
选择“输入密码”(数字を入力する)
输入“7777777”,调查被打开后的的保险柜
一张有着掌印的皮质布,另一样是“放不稳的瓶子”的那一块碎片。
向系锯出示“放不稳的瓶子”
选择第一项“组合碎片”(カケラを组み立てる)
放不稳的瓶子被更新
向系锯出示“指纹检验用具”进行指纹检验——选择检验中指——对照人物“宝月茜”
皮质布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2月24日 某时刻 拘留所会面室
话题一 隐瞒的理由,选择“严徒海慈”追加“严徒海慈”的话题
话题二 严徒海慈(交谈两次),出示证物“皮质布”和“放不稳的瓶子”
追加“命令”的话题
话题三 命令,追加“青影的刀”的话题
话题四 青影的刀
证人:宝月茜
①那天我在姐姐的办公室里等她。②一个男人突然跑了进来并挟持了我。③是罪门直斗检察官救了我。④我永远都忘不了我看到的那情形。⑤那个男人高举着手上的刀并刺向了直斗检察官……
询问第四句
选择第一项“询问详情”(もっと详しく闻く)
选择第一项“追问关于画的情况”(“絵”のことを追求)
证词修正为:
我画出了当时的情形……不过那画似乎被遗失了
指证该句,出示“证据清单”
证据清单被更新
证言二 关于小茜的画
①这是我两年前所画的画。②是我在明亮的闪电下所看到的投射过来的影子。③在那之后我就晕了过去。④这画上绝对是我所看到的情形。
指证第四句,出示“罪门直斗的解剖记录”
指出画上凶手手中所举的刀
选择第二项“另一把折断的刀”(折れたナイフは他にあった)
出示“两年前的照片”
证言三 小茜的回忆
①当我看到那人举起刀时。②我感到非常惊恐,于是就冲向他们。③我……推了手中拿刀的那人。④但就在这时另一道闪电袭来,我看见了……逮捕君。⑤他并没有在房间里,但我肯定我看见了他的影子。
询问第五句
选择第一项“也许我知道这个”(ココロ当たりがある)
出示“放不稳的瓶子”调整角度使其成为看起来像逮捕君头部的样子
选择“现场が変わる”、“凶器が変わる”和“犯人が変わる”中的任意一项。
选择第一项“有留下的证据”(证拠品に残っている)
出示“放不稳的瓶子”
在下屏连接血印拼写出真凶名字,日版写“茜”,英文版写“EMA”
2月25日 中午12点06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2休息室
《证据法》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2月25日 中午12点52分 地方法院 第九法庭
选择“严徒海慈”
证言一 SL-9号事件
证人:严徒海慈
①正如我回想起的那样,直斗和我那天正在审讯嫌犯。②长话短说,因为我们的疏忽才造成了那个意外。③当我走进我的办公室时,看到巴正在那里。④似乎她已经“处理”好犯罪现场了。⑤正如你们所知道的,我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去“捏造”的。
指证第五句,出示“证据清单”或“放不稳的瓶子”
证言二 证据和捏造
① 就我所了解的,是你是在我的办公室里找到的。②不管怎样,你都证明不了这些证据是在“什么时候”发现的吧。③如果这些是在青影死后才找到的话,恐怕是没有价值。④所以我就更没有理由去捏造什么了。⑤制造现场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帮助。
询问最后一句
证词修正为:
如果对我来说是无意义的话我不会去成为某人的“共犯”的。
询问该句,选择第二项“指出共犯”(“だれか”を指摘する)选择“宝月巴”
出示“ID卡的使用记录”
出示“多田敷刑警遗失的报告”
出示“改刀”
选择第二项“暂时没有证据”(证拠はまだ、ない)
选择“宝月巴”
2月25日 下午2点04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2休息室
2月25日 下午2点21分 地方法院 第九法庭
证言一 严徒和“捏造”
①我与严徒共事多年了……②我们之间没有所谓“威胁”的说法。③两年前全都是我一个人在捏造证据。④当我发现直斗检察官的尸体后,我重新去制造了现场⑤我唯一的动机就是为了尽早逮捕青影,而并不是为了小茜去做什么。
询问第四句
证词修正为:
我折断青影的弹簧刀尖并将其放进直斗尸体的伤口内。
询问该句
选择“为什么要搬动尸体”(死体を动かした理由は)
证词修正为:
因为那个被打碎的瓶子可能会破坏我制造现场的计划。
指证该句,出示“放不稳的瓶子”
她的这句证词有个很大的矛盾,那就是她忘了直斗检察官临时前曾在瓶子碎片上留下过血迹。
证言二 瓶子上的血字
①我立刻就注意到了瓶子上的血迹。②但是房间里实在是太黑了,我没有时间去检查。③为了保险,我擦去了血迹。④因为碎片都很大,所以我能确定把它们都处理了。⑤我唯一需要去考虑的就是在他们发现之前把碎片都擦干净。
指证第四句,出示“放不稳的瓶子”
证言三 真正所见到的情况
① 当我到那的时候,看到直斗的身体被盔甲上的利刃所刺穿住。②青影和小茜都毫无意识地躺在那血泊旁。③当我看到现场的景象,我觉得可能是小茜做的……④那就是我为什么要去毁掉所有与她杀人相关的证据。⑤幸好有严徒帮我一起把直斗的尸体从盔甲旁搬到…⑥如果那样制造现场的话,那么小茜就将是无罪的。
选择《证据法》,进入到3D调查状态,打开书,发现夹在里面的一张照片。
巴的照片被收入法庭记录中
选择第二项“没有证据可出示”(证拠品の提示はできない)
选择第一项“出示证据”( 证拠品を提示する)
出示“皮质布”、选择“宝月茜、出示“巴的照片”
选择第二项“该证据并不是不合法的”(证拠品は、违法ではない)
出示“《证据法》”
2月25日 下午5点03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2休息室
出示“证据清单”

【求《逆转裁判1》攻略】

【9月7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第一证人——刑警糸锯圭介上庭,以一张图片的形式进行事件现场的说明:死者倒在窗口处,因被钝器所击流血过多致死。凶器“思想者”的摆设就横倒在一旁。那凶器的重量即使女子也是可以利用的。 
摆设被送到法官那里,那张图片被登录法庭记录。刑警表示当时立刻逮捕真宵是有足够证据的,所以法官提出让刑警开始关于逮捕理由的证言。 
证言结束后从真宵那里会扔来纸条提醒主角无论如何都要拿出气势,让证人有所动摇。 
寻问开始了,主角以第5句证言提出了质疑。 
主角:你为什么会立刻逮捕真宵? 
刑警:因为那是目击证人说的。 
主角:你刚才是否说,因为有了铁证如山的证据,所以逮捕了被告人吧。 
刑警:嗯,我是那么说的。是我吗…… 
检察官和法官都表示刑警确实说了。 
主角:那样可疑放荡的女人证词,怎么能算铁证呢! 
刑警:什么!梅世并不放荡,而且也不可疑。那个……虽然有点放荡…… 
法官表示刑警的证词有问题,所以想让他再次开始证言。 
刑警再次作出证言,作完后法庭上下一片喧哗。 
再次寻问开始,以解剖记录来质问第6句。一番争辩后,从检察官那里得到了新的解剖记录,然后就带上第二证人——目击报警证人梅世。检察官开始盘问这女子。她回答事件发生的9月5日晚上,她在旅馆。她说是那天下午办理的住宿手续。那间房正好对着事务所。然后她也作出了一番证言。 
主角以第3句证言提出了质疑,在梅世目击的凶手是否真宵上出了问题,所以法官再次要求她进行证言提供。
在梅世再次提供证言后,主角还是抓住老问题——光看外表是无法知道那是一个时钟的。 
梅世:因为,我听到了那时钟报时了。 
检察官:旅店离事务所很近,能听见也不奇怪。 
然后主角选择回答:时钟应该不会响的 
再选择说明原因:里面没有机械装置 
法官立刻调查时钟,证实了那里面确实是空的。但是检察官表示,还不知道里面的机械装置是否在事发以前就已经没有了。所以法官要主角证明这一点——机械装置是何时被拿走的? 
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机,从对话中证明了这一点。但是梅世又说,因为在外面也看到过同样的时钟摆设。主角以“思想者”的时钟作为证据,表明这是他朋友亲手制作的,在商店里是看不到的。 
这时梅世发怒了。法官让主角来说明一下为什么她会知道那是时钟。 
主角选择回答:因为她听到了情报。 
法官需要主角提供进一步的证据,主角就以发现的窃听器作为证据揭发女证人在窃听事务所的电话。但是检察官反对主角的说法,要让主角拿出可以证明“通过窃听就可以知道凶器是时钟”的证据。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机证明了这一点。梅世恼羞成怒,这时主角瞅准机会开始反击。 
是你干的吧?为什么要窃听? 
但是梅世称当时因为有服务生为她服务,所以可以证明她不在现场,和事件无关。 
主角选择盘问服务生,但检察官表示反对:如果要盘问,就要答应一个条件。那就是,服务生的回答如果可以证明梅世在场的话,那么主角要承认被告有罪,不能再进行辩护。主角只能答应。 
服务生作为证人上庭,也作出证言。 
起初主角并没有找到什么破绽。当法官正要宣布证人可以离开时,主角要求提出最后一个问题。 
这几个选择分别是从不同角度来拆穿服务生,使他只能老实交代真相。原来是检察官不让他把这些说出来的。办理住宿手续的是2人——梅世和另一个男人,而且在9点送咖啡去客房的时候,并没有看到那个男子。 
主角指出:罪犯不是真宵,而应该是和梅世一起的男人。因为检察官隐瞒了那个男子的存在,所以法官宣布休庭,等进一步调查后,再开庭。 
在等候室,主角和真宵交谈了一下后,打算继续寻找线索。 
拘留所会面室,主角找梅世谈话,但从她口中没有得到任何信息。去星影法律事务所,发现墙上的画不见了。看到了桌上的照片,但只能拿其中一张作为法庭记录。 
在旅馆给服务生看“DL6号事件•资料2”得到ボーイの宣誓书。回到拘留所在梅世面前拿出DL6号事件资料2及ボーイの宣誓书,用连哄带劝的方法得知照片上的男人是那天和梅世一同住宿的。他是信息处理公司的老板小中,以贩卖情报来赚钱的“专家”。来到コナカルチャー和小中交谈了一番。发现他房间里的那幅画就是星影的那幅,还知道了梅世是他的秘书。但是他对事发当天夜晚的事闭口不谈,声称警察局和检察院都是他说了算。在和小中的(绘のこと)对话中、选(いい绘ですね)以外的选项。 
现在去星影法律事务所可以碰到星影。虽然一开始他还是不想说,可当主角提及那幅画时,他觉得只能全盘托出了。原来,小中一直在干威胁别人的营生,他的公司就在寻找人们的把柄。星影这15年里一直付给他钱,就是因为《DL6号事件》。他之所以没有接受真宵的辩护委托,果然是因为受到了小中的胁迫。星影告诉主角要逮捕小中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他掌握了法官、律师、检察院长、警察乃至家等司法部门要员们的把柄,可以随便操纵他们。 
主角还了解了《DL6号事件》的真相——15年前,星影接受了一个灵媒师的委托,就是所长的母亲。她接受了警察的委托,想利用灵媒来进入杀人事件被害者,但失败了。因此她被警察指控欺诈。但是那事件至今没有解决。星影受到胁迫,是因为这事件的最大秘密——警察拜托灵媒师,这是绝对不能泄露的,但星影却让小中知道了。最后星影对主角说:好吧,你执意要和他斗,就去绫里事务所好好调查一下吧。因为千寻所长一直在追查小中,所以一定会留下某些记录的。 
因此,主角立刻赶到律师事务所。调查文件架,发现三个文件。一一阅读后,发现有一页不知被谁拿走了。最后得到了“新闻记事”作为法庭记录。然后把这个拿给小中看,小中竟然打电话给检察院长,说要告发主角是杀死绫里所长的罪犯,而且他要作为目击证人出庭,并叫来了刑警立刻逮捕了主角。

【求逆逆转裁判1的第五话(复苏的逆转)的攻略~】

我复制别人的....
成步堂龙一――主人公,宝月巴的辩护律师
宝月茜――宝月巴的妹妹,两者之间似乎有一些不为人知的隐情,关系比较微妙
御剑怜侍――负责本案的检察官,外界对其有不甚好的风评。在案发当天被授予“最佳检察官”称号,一个标有K(KING)字的奖杯
宝月巴――案件最大的疑犯,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罪门恭介――目前职业为巡警(PATROLMAN),以前却是一位刑警。根据其现在的职责范围,罪门本不该负责此次的杀人案件,不过由于某些原因这次却被特别指派调查此案
市之谷响华――卖便当的女老板,和罪门一样前身是警视厅的一位女刑警,不过由于某些原因被革职,人称“毒呕女王”。对检察官这一职业怀有很深的敌意,是宝月巴杀人事件目前唯一的证人
严徒海慈――警视厅的最高负责人,出现于第一轮法庭BATTLE的后半部分,带来了冲击性的情报和证据
原灰奖――貌似也是巡警,案件的另一个嫌疑人
多田敷道夫――被害人,在生时是一位警视厅探员,不过能力并不突出
[color=red][b]案件基本资料[/b][/color]
案发地点:检察院大楼的地下停车库A区域
案发时间:2月21日下午5点15分
被害人:多田敷道夫
凶器:御剑怜侍自用车后备箱内的匕首(刀身长约10CM)
尸体位置:御剑怜侍自用车后备箱
致死原因:胸口前的一处致命刀伤(据死亡报告是一击致死),大量失血而亡。
嫌疑人:宝月巴
目击者:市之谷响华
[color=red][b]案件描述――9/18[/b][/color]
案件看上去非常地简单,宝月巴于2月21日下午通过电话把被害人多田敷道夫叫至检察院大楼的地下停车库。
5点12分,御剑怜侍驾车回车库,并离开。
5点15分,宝月巴利用御剑怜侍车内的匕首猛刺被害人胸部,至其死亡。
5点18分,宝月巴通过手机打了个电话给其妹宝月茜,提到关键字“围巾”(或围脖)。
案发当时,市之谷响华正好在探望其在检察院保安室工作的男友。由于保安室的位置处于地下车库的二楼,能一目了然地看到地下车库中发生的一切,因此,市之谷响华目睹了整个案件的案发情况。不过由于保安室到地下车库的紧急出口被反锁,所以为了逮捕宝月巴,市之谷响华只能绕远路至案发现场。根据车库平面图中的距离和时间估算,她大约花了5分钟才到达现场,也就是说在这5分钟成为了案件中的一个“重要空白点”。
现在再来看一下案发现场的地下车库,从游戏里的平面图中可以看到整个车库被划分为A,B两个区域,A区域为检察官们的停车地点,B区域则为外来人员的停车区。A,B区域之间有一道高6(9?具体忘了)英尺的铁丝网分隔,并且在A区域中,其间也有一道高6英尺的矮墙,可以部分阻挡B区域中人的视线,而被害人尸体被发现的那辆跑车就位于铁丝网和矮墙中间。
当市之谷响华到达了B区域后,其用“拍立得”拍下了一张重要的现场照片,其上反映宝月巴的外套中上有大量明显的血斑,同时手上也套有轻薄的塑胶手套,显示其有确凿的杀人事实并进行了事先的预谋。并且在其后的法庭供证部分,市之谷响华提举了另两样对宝月巴非常不利的证据,一项是被害人多田敷道夫的白色皮鞋,根据检验上面有被害人和宝月巴两人的血迹,而事实上,宝月巴在案发后被发现手上确实有割伤流血的痕迹。另一项则是市之谷响华拍摄的第二张现场照片,照片中显示了在案发的跑车周围有用大量清水冲洗过的迹象,完美地立证了宝月巴为了掩盖杀人后的血污,用现场的水桶(游戏中提示的是油桶,只不过里面装了水而已)清洗了现场。不过也正是由于第二张照片中的一处细微的不合理事项,给了成步堂反击的机会,获得了苟延残喘的短暂休庭,而这个不合理事项,则和5点18分宝月巴在电话中提到的围巾有着密切的关联。
在休庭阶段重新整理一下手头的证物,会发现一张在调查现场时发现的便条在刚才的法庭辩论中完全没有用处,虽然这是在案发后备箱中一处不显眼的地方发现的,但是上面多田敷的页眉却可以肯定这是被害者的东西,不过上面“9-7S(第一行),12/2(第二行)”这样字母和数字的组合却还是让人不得甚解。
休庭结束后发现御剑怜侍脸色铁青,同时证人席上却坐着一个从来没有看到过的老人,看审判长对其也要避让三分的态度,隐约觉得这人来头不小。而在其后的对话中才了解到这位老人原来是警视厅的最高长官严徒海慈,此次前来是因为带来了一些重要的证物。而其中一项证物就是市之谷响华第二张照片中被指出的不合理事项,在汽车排气口中发现的一条红色围巾。回想宝月巴平时的装束,可以发现她似乎很喜欢在脖子上围上一条红色的丝巾,不过根据案发时的照片,她的脖子上却没有围这条丝巾,这个疑点已经很让人费解了。不过更让人觉得可疑的是丝巾中包裹的东西,一把血迹斑斑,已经折断的弹簧匕首,而其后严徒海慈最高长官的一段发言带来了更惊人的冲击事实,原来在检察院地下车库发生了命案的同一天,警视厅中也有一位刑警被发现死于证物陈列室内,时间同样是下午5点15分,而这位刑警的身份更是让法庭内所有的人大跌眼镜――他竟然就是多田敷道夫,本案中唯一的被害者。
同一个被害者在同一时间内被发现死于不同的两个地点,并且这两个地点之间相差至少30分钟的车程,这未免太过不可思议。而同样不可思议的是御剑怜侍竟然在事前没有注意到这个荒诞的情况,因为根据严徒海慈的陈述,在警视厅多田敷被害案发后,他曾派人把相关的资料送给御剑审阅,不过御剑却看都没看就打发走了跑腿的那位警官,实在不像平常连一点蛛丝马迹都不会放过的他,对此,御剑本人似乎无可辩驳也无法辩驳。不过所幸的是,警视厅这方面已经逮捕了他们认为有最大嫌疑的罪犯,并关押在拘留所等待审问。
由于严徒海慈带来的冲击性情报,让原本看似简单的本案突然陷入了层层的迷雾之中,因此裁判长宣布今天就此休庭,让辩护律师和检察官利用1天的时间重新去收集资料,来日再审。至此,游也进入到了新的调查部分
[color=red][b]9-21第二次更新[/b][/color]
警方所逮捕的另一位疑犯看上去非常地眼熟,在记忆中寻找一番后发现原来这位杀人凶手就是给御剑送报告的那位巡警――原灰奖。从在拘留所的对话中发现这位巡警的性格似乎有点脱线,对工作抱有极大的热情但是却又非常地迷糊,和系剧警官有得一拼。根据原灰奖的陈述,在21日5点14分,他从警视厅证物陈列室的监控录像中看到一个可疑的人影,出于安全的考虑,自己便要求对方出示警官证,可是没有想到对方突然拔出匕首向他袭来。出于防卫本能,原灰奖和对方进行了搏斗,并在搏斗中被对方猛击头部至昏迷,而当他醒来之后,才得知自己刚刚与之搏斗的可以人士原来是多田敷道夫,并且已经死亡。因此,做为最后一个看见被害人,并与之发生过冲突的唯一当事人,警方以杀人罪逮捕了他。
[color=blue]题外话
根据剧本的走向和上面的这一些描述,自己发现这次的剧本中似乎存在着一个漏洞。首先,在一开始的阶段,原灰奖提到自己是在监控录像中看到有可疑人士进入了陈列室才跟进的,不过在后面的剧本中,结合一张当天进入陈列室的记录后,他又说到案发当天自己的职责是看管好逮捕君,正因为要分别放入和取出逮捕君才会在记录上留下两次的名字,并且正好在取出逮捕君的时候遇见了多田敷才会发生这次的事件,显得前后不一致。当然,也不排除这是自己没看清对白造成的[/color]
再一次来到检察院地下车库调查时,很巧地碰到了市之谷响华,在攀谈中她提到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原来这次的被害人和她自己以前曾经共事过一个案件,并且更令人吃惊的是,罪门恭介,御剑怜侍,甚至此次的委托人宝月巴都和这个案件有关,多田敷是警方的负责人,御剑是当时案件的检察官。虽然这个案件在当时已经结案并且就要在今年的2/21日办理移交手续,彻底归档不再翻案了,但是从这次案件之后市之谷被革职,罪门恭介被降职来看,这个案件似乎有着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许这次的杀人事件是当时的某种延续,那个存在着太多迷题的SL-9号案件……
为了能够搞清多田敷为何会在同一时间死于两个不同的地点,因此证物陈列室的调查是非常必要的,本以为作为一个当事律师进入重要的案发现场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可是没想到严徒海慈最高长官很爽快地就答应了这个要求,并给了自己一张ID卡,用于进出陈列室用。同时,在和警视厅内一些警员的对话中得知,在案发当天,多田敷似乎填写过一张“报失单”,不过似乎他填到一半就有事走开了,因此,这张填到一般的单子就被当作了垃圾处理,没有被收入到警方物证中去。
陈列室可以经由保安室进入,而进入其中的一个必要条件就是要有ID卡,每一位警员都有自己的ID卡,因此平时都可以随意进出,不过在进入的同时,监控仪器会自动记录下进入者的ID号码和进入时间。在证物室内会遇见正在巡查的系剧警官,得知这里的证物都是由当事警官亲自保管的,每一个保管箱都需要验证指纹密码才能够打开,不过事实上很多警视厅内的刑警并不知道有这么一个感应设备。从平面图来看证物室的构造非常简单,类似于“』”型,而已经用黄线封锁了的区域就是多田敷的被害地点,根据宝月茜科学调查(发光氨测试剂)的方法,发现在这里的地面上确实曾有过大量的血迹,证明严徒海慈所说的证物室内发生杀人事件并不是空穴来风。不过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在离开杀人地点有一定距离的保管箱处竟然同样发现了发光氨试剂反映的迹象,并且一下子就是两个。从发光的反映来看,这两个血迹在被抹去前似乎都是掌印,利用新的指纹鉴别技术后,发现其中一个较为清晰的掌印中没有任何的指纹信息,似乎留下它的主人带上了手套,而对另一个掌印分析后,却发现这个指纹和罪门恭介的指纹信息完全一致。罪门警员为什么会在证物室留下一个带血的掌印?他到证物室来做什么?当时又发生了什么?而在给系剧警官看了证物室出入人员记录后更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情报,原来在案发当天的4点40分,御剑怜侍也曾进入过证物室中!案件的发展似乎越来越难以想象了……
[color=blue]题外话
根据先前的案件描述,警视厅和检察院相差约30分钟车程的距离,也就是说检察院的地下车库和警视厅的证物陈列室在地理位置上相差颇远。但是从游戏中实际的情况来看却不是如此,如果自己没有理解错误的话市之谷响华所提到的保安室男友就是罪门恭介,而其所在的保安室在检察院地下车库的二楼,游戏中有明确的SECURITY ROOM的标志。再回头来看证物陈列室的地点,根据游戏中的画面提示和一些指示性的介绍,玩家会很自然地认为证物陈列室的入口就在保安室里,和一开始的设定又有矛盾。[/color]
[color=red][b]9-23日第三次更新[/b][/color]
第二天的法庭审判在忐忑不安中开始了,虽然在证物室中发现了罪门恭介的指纹可谓是一个意外的收获,但是缺乏其他有力的证据依然让今天的辩护困难重重,而案件中另一位当事人原灰奖在一开始自述时就把自己的职业无误称为杀人凶手也确实是一个不太吉利的先兆。原灰奖关于案件的陈述和当初在审讯室中透露的情报基本一致,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询问后也没有发现什么矛盾点,就在大家以为这次审判会比较顺利时,裁判长(?)却拿出了一盘记录了案发当时的录影带。御剑在看到这盘录影带时脸色非常难看,原来在先前的调查中,他曾向警视厅询问过案发当时录影带的事宜,但被告知已被误删,不过现在这盘录影带却做为证物之一出现在法庭之上,这不禁让人非常奇怪。
关于当时案发情况的那段影像并不长,本以为这段影像后能作为一个有力的证据而被采用,但是实际上当在场所有人观看了后,大家都一致认为它反而让案件变得扑朔迷离起来。由于摄像头在记录这段影像时一直在来回地机械运动,并且很不巧的是那个等人高的逮捕君正好挡在了摄像头前,因此录影带中实际记录下的案发情况只有很“破碎”的一部分,不仅毫无连贯性另外很多重要的画面情报也被遮挡住了。不过即使如此,在缺乏足够物证的这个案件中,这盘录影带还是透露了一部分信息,并且暗藏着几个很容易被疏忽的矛盾点。循着这些矛盾点,一个很大的疑点开始浮现,在5点15分被杀害于证物室的多田敷是不是真的就是他本人?为了能够把案件引向这个新的方向,自己提举了先前发现的那个罪门恭介的指纹物证,并传罪门警官就此事做相关的证言说明。
即使在极为严肃的法庭之上,罪门警官依然是一副桀骜不羁的神情,虽然知道自己很有可能被指控为案件的嫌疑人,但似乎他有极大的自信摆脱目前的这一困境。根据他的解释,在杀人现场留下指纹是因为自己需要每天去证物室进行巡查,是在日常的检查中自然留下的,和杀人案件并无任何关联。罪门的证言看上去非常地严谨,但是在结合了当天的录像内容后,却发现一个很不自然的疑点,罪门所拥有的那个证物箱在短短几分钟影像的前后竟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不同,而由于每一个证物箱都需要本人的指纹验证后才能开启,说明罪门在案发当时确实出现在了现场!指出这个矛盾点后罪门哑口无言,因为他本人根本不知道这些证物箱有指纹验证系统,在如此的铁证面前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在案发当天假扮了多田敷,并开始述说出真正的事实,而伴随着他其后的一段发言,SL-9号案件再次浮出了水面,看来这个本应该在2月21日被封存的连续杀人案件正如自己先前的猜测,它就是一切的源头和起因。
由于罪门承认了当天自己曾假扮多田敷的事实,因此关于多田敷同时被害于两个地点的疑点终于水落实出。不过正如御剑所言,既然事实证明了多田敷确实只在检查院地下车库被害,因此,宝月巴的嫌疑反而越加明显,毕竟在这一处的案发当时,有市之谷响华确凿的目睹证言。虽然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但毕竟先前的事实都是自己一手推论出来的,自己不可能再去推翻,显然御剑早就料到会出现现在这样的情况,才会在先前的辩论中一直保持低调,刻意让我跳进自己设下的陷阱中去。就在自己不知何言以对时,宝月茜的一番话让我突然产生一个能够逆转一切的想法,而所有的关键就在于案发现场留下的另一个血掌印。根据原灰奖的陈述和名册登记卡的记录,在21日下午4点50分到5点15分时,逮捕君一直被放置在证物室内系锯警官的保管箱前,也就是说,只有在罪门和原灰搏斗前证物室中发生了另一起流血争斗的情况下,系锯的保管箱上才有可能会留下血掌印!再回头看案发当天的名单记录,发现在此之前只有4点40分的御剑和4点20分的另一位ID号为“7777777”的匿名人氏曾来过证物室。据御剑自己陈述,他当天来到证物室是因为严徒海慈长官要求他去取一样某个案件的相关证物的,而且要在4点40到4点50这短短的十分钟内杀人,搬运尸体并清洗所有的血迹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所有的焦点开始集中到“7777777”这个人士身上,但可惜的是这个号码是高层人员使用过ID卡后留下的一个伪装代号,一般人是无权进行查询的。与此同时,不甘心的罪门再次在宝月巴面前提起了SL-9号案件,质问其是否当时所有的证据都是确凿并且合乎法律程序的,本以为答案是勿庸置疑的,但是宝月巴的回答却让全场一片哗然,“为了能够让犯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有时一些程序外的手段是必须的……”。至此,法庭陷入了一片极度的混乱中,而案件的审判也不得不拖入到最后一次的法庭辩护……
[color=red][b]10-21日第四次更新[/b][/color]
2月24日,虽然离案件的最终审判日已经越来越近,但是太多的谜团直到今日还是依然没有一丝头绪,尤其是那个神秘的SL-9号事件。当时到底发生了些什么?每个人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它和今次的案件到底又有些什么样的联系?如果能够解开这些疑点的话,对案件的进展必定会有莫大的帮助。在这一想法的驱使下,自己决定再次向宝月巴询问当时的事宜。
在警察局门口,碰到了罪门警员,由于在昨天的法庭上得知SL-9号案件中他弟弟是被害人之一,因此出于进一步了解案情的原因,询问了一些关于当时的情况。原来罪门被害的弟弟以前也是一位检察官,非常优秀的他在案发当天曾和御剑一样被授予了“最佳检察官”的称号,不过就在之后没多久,就因为卷入了事件中英年早逝。由于案件中有太多的疑点,而21日又是证物移交的最后一天,因此不甘心的他才会出此下策,冒充多田敷希望亲自能找出证物和案件中的矛盾点,揭露事实的真相。之后和宝月巴的对话中得到的信息也大致雷同,但是通过宝月茜和其的一番对话后却确认了SL-9号案件原来就是宝月茜被卷入的连续杀人案件,这解释了为何宝月茜的名字为何会出现在案件当事人的名录之上,而似乎宝月巴默认有做假证的事实也正是因为案件中牵涉了妹妹宝月茜的缘故。
虽然目前还有很多的谜团尚未明了,但是所有的线索似乎都指向了一个方向――SL-9号案件。因此为了能充分了解案发当时的情况,现场取证非常有必要,而案发的现场则在于现在警视厅的室。说明来意之后,最高长官严徒海慈当场就婉拒了,认为SL-9号案件已经顺利结案,没有任何翻案的必要了。但是从其办公桌上留有的SL-9号案件的证物清单上可以看出,严徒本人似乎对SL-9号案件有点放不下心。遇到了系锯警官后,提出想偷偷潜入室调查一事,虽然系锯有想帮忙的意思,但是却害怕自己饭碗不保,不过在得知御剑因为这个案件正考虑辞去检察官一职后,他立马出借了自己ID卡,让我们展开实地调查。
室非常之大,根据系锯所说,这里就是以前宝月巴和严徒一起办公的地方,并且这两个人可以说是当时警视厅最为出色的一对传奇搭档,宝月巴的办公桌到现在仍旧被保留着。在用发光氨测试剂测试之后,发现在宝月巴的办公处曾有大量的血迹,似乎这里就是罪门的弟弟被害的当事地点。而在调查严徒长官的桌上的证物清单后,发现了一个令人不解的地方,原来在这张清单背后竟然有着一副案发时的涂鸦,不知道有何用意。而在严徒长官的保险柜中则找到了另两件重要的证物,一件是粘有血迹的瓦罐碎片,另一件则是张粘有指纹的碎布。联想起先前在证物室发现的瓦罐碎片,果然在加上这片后就拼装完整了,而调查碎布上的指纹后,发现其上的指纹竟然和宝月茜完全一致!虽然不知道目前这意味着什么,但这个冲击性的证物必定有着绝大的隐情,或许正是找出事实真相的最大王牌。而从严徒长官保留着这两样至关重要的证物的情况来看,他在这个案件中必然也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也许宝月巴在这次杀人案件中不寻常的举动和供认不讳的情况正是出于庇护他的原因?在当面质问了宝月巴后,其沉默不语的反应也正验证了自己的想法,看来所有的谜团都会在明天的法庭中揭晓了,真相永远只有一个!(原谅我吧,柯南君……)

【逆转裁判3 第二章卡住了 求解答】

是吗?我过来了啊?
嗯那就到处溜达溜达,多调查。
可能是落下了什么东西。

【逆转裁判1第三章没有袋子】

我正好在重新玩逆转裁判1,也是这一章,说详细一点,什么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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