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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述
林语堂(1895.10.10-1976.3.26)于清光绪二十一年十月十日生于福建龙溪(现福建漳州平和)人。原名和乐,后改玉堂,又改语堂。笔名毛驴、宰予、岂青等,中国当代著名学者、文学家、语言学家。早年留学国外,回国后在北京大学等著名大学任教,1966年定居,一生著述颇丰。
[编辑本段]二 生平
1895年 出生于福建一个基督教家庭,父亲为教会牧师。
1912年林语堂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在清华大学任教。1919年秋赴美哈佛大学文学系。1922年获文学硕士学位。同年转赴德国入莱比锡大学,专攻语言学。1923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务长和英文系主任。1924年后为《语丝》主要撰稿人之一。1926年到厦门大学任文学院长写杂文,并研究语言。1927年任外交部秘书。1932年主编《论语》半月刊。1934年创办《人间世》,1935年创办《宇宙风》,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凋”的小品文,成为论语派主要人物。1935年后,在美国用英文写《吾国与吾民》《风声鹤唳》, 在法国写《京华烟云》等文化著作和长篇小说。
1944年曾一度回国到重庆讲学。1945年赴新加坡筹建南洋大学,任校长。1947年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主任。1952年在美国与人创办《天风》杂志。1966年定居。1967年受聘为中文大学研究教授。1975年被推举为国际笔会副会长。1976年3月26日去世于,四月移灵台北,长眠于故居后园中,享年八十二岁。
婚姻
大学的时候,林语堂喜欢上他一个同学的妹妹叫陈锦端,两人情投意合。到陈锦端家拜见她的父亲,可人家偏嫌林语堂家穷,门不当户不对的。两人真是痛苦之极,相互爱慕,可却难以结合。后来,陈锦端她父亲为了弥补林语堂就把他们家邻居的女儿廖翠凤介绍并嫁给了林语堂。林语堂一开始也不愿意,但廖翠凤还是挺喜欢他的,知道他有才华,再说了,小伙子也长的不错。林语堂知道自己和陈锦端的婚姻是无望了,就娶了廖翠凤。陈锦端后来知道这件事,非常生气,但木以成舟。但接了婚的林语堂还是恋着陈锦端,陈锦端终身未嫁,经常到林语堂家作客。廖翠凤也还算大度。有时候和孩子们说“你爸爸以前喜欢的就是这位锦端阿姨”。孩子们问林语堂“爸爸,你以前是不是喜欢锦端阿姨”,林语堂每次都会挺不好意思。再后来林语堂老了,瘫痪了,听说陈锦端生病了,吵着要去看陈锦端。廖翠凤不让他去,“你都成这样了,不能在依着你了,不能去”。
虽说林语堂没有和自己心爱的人结婚,但廖翠凤也还算是个好妻子。
[编辑本段]六 林语堂与幽默
大多数人认为幽默该词为国学大师林语堂先生于1924年最先介绍入中国,对此,中国地域文化研究会委员、山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理事张继平认为并不确切,张继平向记者介绍说,第一个将英语单词“humor”译成中文的应该是国学大师王国维,时间比林语堂首次使用“幽默”的译法早18年。
王国维在1906年出版了《屈子文学之精神》一书,书中普议及“humor”一词,并将其音译成“欧穆亚”,认为“欧穆亚”是一种达观的人生态度,但并未展开论述,以后也未再议。1924年,林语堂在《晨报》副刊上连续撰文,定“幽默”为“humor”的汉译名。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humor”一词的中文翻译第一人应该是王国维,“humor”进入中国已整整100年。
幽默大师林语堂
据了解,“幽默”一词在我国最早出现于屈原的《九章·怀沙》:“煦兮杳杳,孔静幽默。”此处的“幽默”意为“幽默无声”。然而,“幽默”一词作为音译的外来词,与古汉语词语“幽默”并无关系。只是随着“幽默”一词新义的淬,“幽默”作为古汉语词语的本义逐渐被新义所取代。林语堂解释道:“凡善于幽默的人,其谐趣必愈幽隐;而善于鉴赏幽默的人,其欣赏尤在于内心静默的理会,大有不可与外人道之滋味。与粗鄙的笑话不同,幽默愈幽愈默而愈妙。”
林语堂把“humor” 译为“幽默”,当时许多文化名人也持有异议。鲁迅曾认为它容易被误解为“静默”或“幽静”,而觉该译法不妥。翻译家李青崖主张译为“语妙”、但“语妙天下 ”是句成语,有“光说不做”含义。语言学家陈望道拟将其译成“油滑”,又觉不够确切,且有轻浮之嫌。后来,语言学家唐栩侯又将其译作“谐穆”,认为一“谐 ”一“穆”构成“humor”整体。最终,林语堂的翻译方法被世人所认可,一直沿用至今。
自20世纪20年代起,林语堂和中国新文学运动旗手鲁迅一起,运用幽默手法开展反帝反封建的、思想和文化斗争,在初中中探索幽默理论,并创造了基调高亢、语言诙谐、讽喻犀利的“语丝体”散文,而林语堂本人也被称为“幽默大师”。
七 林语堂与闽南语
一种语言可以一直深入到骨髓和血液之中。无论走得多远,容颜可以改变,但只要最初接受了某种语言,也就会如影相随,所以有了“乡音无改鬓毛衰”的感慨。如果乡愁是游子的行囊,那么乡音就是游子的标签,时刻提示家处何方。闽南话于林语堂来说就是这样的一种语言。 林语堂对闽南话爱到极致。尽管他普通话很好,英语更是水平高超,成为为数不多的大部分作品用英语写作的中国作家,但林语堂时刻忘不了的是乡音,是闽南话。当年他在平和坂仔出生、生长,以致后来到厦门的就读,闽南话作为最初的母语深入他生命深处,和血液一起流淌。于是听到乡音是他的一大快事,为此,他在《来台后二十四快事》中,不仅把听乡音的快乐列在其中,而且还摆在第二和第三位。“初回祖国,赁居山上,听见隔壁妇人以不干不净的闽南语骂小孩,北方人不懂,我却懂,不亦快哉!”“到电影院坐下,听见隔座女郎说起乡音,如回故乡。不亦快哉!”以林语堂的闲适生活,应该是很烦这样的隔壁熟睡之后妇人骂小孩的粗鄙行为和被吵醒后的不快,更别说看电影之时居然有人在耳边喋喋不休,之所以能够容忍,并且“不亦快哉”,只是因为她们的乡音,乡音抚平了所有的不快,产生了美感。
所以他会在《说乡情》动情地说"我来,不期然而然听见乡音,自是快活。电影戏院,女招待不期然而说出闽南话。坐既定,隔座观客,又不期然说吾闽土音。既出院,两三位女子,打扮的是西装白衣红裙,在街上走路,又不期然而然,听她们用闽南话互相揶揄,这又是何世修来的福分。"把听乡音上升成为修来的福分,颇有感激涕零的感恩心理。
林语堂对闽南话的痴迷没有随着岁月的远去而冲淡,甚至更上层楼。有回在,林语堂到一家小饭馆吃猪脚,老板用闽南话说“户林博士等哈久,真歹细,织盖请你吃烟呷(和)吃茶。猪脚饭好气味真好吃又便宜,请林博士吃看迈(看看)。大郎做生日,囝仔长尾溜,来买猪脚面线添福寿。”对此,林语堂高兴得不得了,他合不拢嘴,也就跟着用闽南话答道“真好呷(吃),真好呷(吃)!”不仅仅是机缘巧合的顺便之举,还有刻意为之的时刻,林语堂有回在上街,买回了一大堆用不着的铁线、铁钉,原因就是那个店老板是讲闽南话的,为了多跟他说闽南话又担心影响他做生硬不高兴,只好隔会就买一点东西,结果就买了一堆东西过了一回闽南话的“嘴瘾”。
晚年的林语堂离开美国,虽然没有没有回到故乡,总算也回到与漳州一衣带水的祖国宝岛。人的祖先大部是闽南的移民,不仅血缘相同、风俗相似,而且语言相通。也许这也就是林语堂选择最主要的原因吧。其实在选择之前,林语堂的许多文章中都融入了闽南话、闽南文化的元素,其中体现最为集中的是他1963年写的自传体小说《赖柏英》,不仅仅这是他对初恋女友的回忆,还是闽南文化的传播,在书中闽南话、闽南风俗集中得到了体现。从1966年定居开始,林语堂更是把听乡音当成了他最大的欣慰和人生享受。到了晚年他竟按闽南话语音写了一首五言诗,甜美地回忆和描述家乡的民风民情:"乡情宰(怎)样好,让我说给你。民风还淳厚,原来是按尼(如此)。汉唐语如此,有的尚迷离。莫问东西晋,桃源人不知。父老皆伯叔,村妪尽姑姨。地上香瓜熟,枝上红荔枝。新笋园中剥,早起(上)食谙糜(粥)。胪脍莼羹好,呒值(不比)水(田)鸡低(甜)。查母(女人)真正水(美),郎郎(人人)都秀媚。今天戴草笠,明日装入时。脱去白花袍,后天又把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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