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之谷现在90级升级箱子里还送转职券吗
据《后汉书》记载,远古之时,“王者立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女御,以备内职焉。后正位宫闱,同体天王;夫人坐论妇礼,九嫔教四德;世妇主丧、祭、宾客;女御序于王之燕寝”。也就是说,做为上天之子的皇帝,可以公开合法占有121位女人,这些女人分为皇后、夫人、嫔、世妇、女御五个等级,具有其不同的身份,以满足皇帝不同层次的需要。皇后只有一位,身份最高,处于中宫正位,地位可与皇帝相匹敌,俗称“国母”。至于最后一个等级的女御,多达81位,只是轮流侍候皇帝饮食睡卧以及满足其生理需要而已。
秦代之时,又规定“帝母,称皇太后;祖母,称太皇太后;适(dí,正妻),称皇后;妾,皆称夫人。又有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之号”。其后各朝各代虽均有所因袭变化,但总的说来,皇帝的后妃是很多的,即民间所谓“三宫六院七十二偏妃”,“三千粉黛,五千佳丽”。
清康熙朝规定:“皇后居中宫,皇贵妃一,贵妃二,妃四,嫔六,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清稗类钞》也记载说:“妃嫔位次凡七级,曰皇贵妃、曰贵妃、曰妃、曰嫔、曰贵人、曰常在、曰答应。”由此可见,清代后妃共有八个不同的等级。皇后居中宫,主内治;皇贵妃、贵妃、妃、嫔等分居东西十二宫;贵人、常在、答应等随其他内廷主位分居各宫。
清代选取秀女,最初始于顺治帝。原因起于顺治帝对摄政王多尔衮为其选立的皇后博尔济吉特氏极为不满。顺治十年,顺治帝明确宣称:现在的皇后,乃是睿亲王多尔衮于朕年幼之时“因亲定婚”,并未经过认真的选择。自册立之始,皇后即与朕“意志不协”,即在诸多问题上相互矛盾参商,因而提出要废掉皇后,降为静妃。同时,顺治帝又下令称:以后“选立皇后,作范中宫”,选立皇后的范围,应扩大到“满洲官民女子,在外蒙古贝勒以下、大臣以上女子中”。自此以后,选取秀女遂成为制度。
清代选取秀女制度有一个发展过程。大致说来,清代皇帝选取秀女,可分为八旗秀女与内务府秀女两种。
八旗秀女,是指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中,年龄在13至16岁之间,聪敏贞静,没有残疾的女孩。选取八旗秀女,每隔三年进行一次,例由户部主持。由于外地八旗秀女路途遥远,因此又规定文官同知(正五品)以下,武官游击(从三品)以下之女,可以免送选取。凡被选入宫者,身份地位都比较高,多分别被封为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等“内廷主位”及贵人、常在、答应等。凡被清帝加以封号的秀女,即成为皇家之人,至死不得出宫另嫁,只有那些未被选中的八旗秀女才能自由选配他人。
内务府秀女,是指内务府三旗中的备选女孩,例由内务府主持,每年一次。由于内务府三旗的佐领、包衣等地位低下,故从中选取的秀女,一般来说入宫后地位较低,只不过是为供后宫各个“主位”使唤,即仅是一般的普通宫女。按规定,皇太后可有宫女12人,皇后有10人,皇贵妃、贵妃有8人,妃、嫔有6人,贵人有4人,常在有3人,答应有2人。这些内务府秀女,除个别人可能因被皇帝看中而加以“主位”的封号外,绝大多数要在宫中服役到25岁,才被遣送出宫自由婚配。...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