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地面车位可以出租吗?
小区地面车位到底归谁所有? “物权法规定:小区内所有地面及绿化归业主共有。”你这不是已经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了么。
既然是业主共有,就不可能是物业公司所有,所有的业主都有使用权和益物权。因此必须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也不能将这些停车位出卖或者出租。物业统一使用和管理是可以的,收费的价格也应当有业主委员会通过会议决定,由此产生的收益应该是业主的共同收益。不过,这笔钱不能平分,而应该用于小区的维护、管理费用,也可以直接冲抵物业费,这笔钱的支出账目,业主大会有权监督。...
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