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新形势下把握商业经营,资产经营和资本经营的最佳契合
近年来,随着国有经济的进一步放开搞活,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能发生了从监管国企到监管国资、再到监管国有股权的动态演进。新的形势需要新的国资监管思路,为顺应这种潮流,全国各地建立起“两级授权、三层架构、双重监督”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即:各省市国资委—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法》起草顾问专家刘纪鹏在《国有资产法破冰2006》一文中对三层架构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在三层制架构下,国资委把资本交给国有控股公司运营,控股公司对国资委承担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对企业而言,控股公司只是一个投资者,享受的是公司法和国资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反过来,企业享有公司法和国资法规定的企业法人财产权,同时承担为股东创造利润的责任”。刘纪鹏同志在文中所指的国有控股公司在实践中往往又被称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从全国情况来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仍属于新生事物,至今为止,其定位、功能等仍没有相关的法律予以规定,运营模式也处于探索研究阶段。近年来,各地不断涌现出运营效果较好的资产经营公司,重庆渝富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渝富公司)就是其中的典范,为学习借鉴重庆“渝富模式”,各省市和各省市国资委纷纷到重庆取经,自治区也分别于今年6月和7月由刘奇葆书记和郭声琨常务副主席赴重庆考察,其中一项重要的考察内容就是如何学习、借鉴渝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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